监测背景
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重点区域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科学研判大气污染成因,客观评估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的效果,提高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管控的精细化水平,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2019年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9]324号)、《2020年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方案》(环办监测函[2019]899号)。
方案中详细介绍监测范围、监测布点、监测项目与方法、监测频次、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以及数据报送及分析。
2021年-2023年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分别新增手工监测城市50个、28个、43个,各市科学、缜密、有序的展开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工作。
标准政策
《环境空气颗粒物(PM)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及修改单
《环境空气PM.和PM的测定重量法》(HJ618-2011)
(环境空气颗粒物(PM和PM)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监测技术方法指南》
《关干印发<大气颗粒物组分手工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第一版)>的承》
《关于印发<2019年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方案>的通知》
监测流程
自动监测
用具备直接测量颗粒物浓度的监测仪器对监测区域的大气颗粒物进行实时监测的方法;监测仪器要符合国标对PM2和PM1认可的测定方法(如B射线吸收法),还能够在中心计算机指令系统控制下进行监测数据和系统工作状态信息的传输,实现远程实时控制。
手工监测
通过具有一定切割特性的采样器,以恒速抽取定量体积空气,使环境空气中PM,和PM被截留在已知质量的滤膜上,根
据采样前后滤膜的重量和采样体积,计算出PM,和PM的浓度。
(责任编辑:金利仪器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