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4月开始,工商部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过期食品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打好保障农村食品安全“攻坚战”,有效地净化了农村食品市场环境,食品安全检测也成为重中之重。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自2014年4月开始,根据当地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情况,按照在机构改革期间工作不断、力度不减的要求,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假冒和仿冒知名品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过期食品,以及制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等突出问题,以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以及其他问题易发、多发区域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农村中小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食杂店、小餐饮为重点场所,以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当地民俗特色食品等为重点品种,集中执法力量、集中时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
各地相关监管部门要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大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对其中的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办结,决不能轻易忽视任何一条违法线索、放过任何一款不安全食品、纵容任何一种违法行为。同时,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相关监管部门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协调公安机关迅速组织力量调查处理。对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实施挂牌督办。
各地、各监管部门要结合整治行动,以媒体报道和群众投诉举报或反映为线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掌握当地农村地区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问题,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及时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对目前能够解决的问题要立即着手解决,决不能放任、纵容。对长期性、复杂性问题,要在总结整治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有针对性的长效整治和监管机制,保持高压态势,打好食品安全整治“持久战”。
与此同时, 商务部会同农业部等13个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力争在农产品电子商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实现突破。
《意见》紧密围绕农产品市场体系公益性、高效性和稳定性的主线,从完善制度、优化架构、培育主体、推动创新、加强监管、政策保障等6个方面明确了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争取利用5年至10年的时间,逐步建立高效畅通、安全规范、竞争有序的中国特色农产品市场体系。
《意见》将制度建设作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和支撑,突出促进公平交易和提高效率,要加强法制建设和规划指导,健全符合统一大市场要求的体系架构和内在机制。此外,把优化农产品市场体系架构、培育农产品现代流通主体作为未来工作的两大抓手:一是要建立完善骨干网络、推动零售市场多元化发展。二是增强市场培育现代流通企业能力,多措并举促进新型流通主体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