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信息,2013年10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和建议。
修订草案从落实监管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成果、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地方政府责任落实、创新监管机制方式、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六个方面对现行法律作了修改、补充,增加了食品网络交易监管制度、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放心保)制度、禁止婴幼儿配方食品委托贴牌生产等规定和食品安全责任约谈、突击性检查等监管方式。在行政许可设置方面,增加规定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和保健食品产品注册两项许可制度。
该草案对食品添加剂、婴幼儿奶粉、保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等都做了相应的规定。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履行规定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并先行赔付。草案另外还规定了消费者赔偿金额的最低数额。政策的大规模推动,可能引发对食品安全的关注,食品安全有望获得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