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超市生鲜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必须公示:
7月11日,广州出台地方技术规范《连锁超市服务质量规范》,要求连锁超市应在售卖的显著位置公示生鲜食品抽查检测结果,规范将于8月1日起实施。
同一品牌的连锁超市,因区域受众群不同,进货品种就不一样,你感觉得到吗?针对此问题,广州市质监局昨日发布《连锁超市服务质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连锁超市经营作出统一性和规范性的要求,并于8月1日正式实施。
《规范》显示,设置生鲜商品的店铺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柜(库),和冷冻柜(库),冷藏柜(库)温度为-2—5℃,冷冻柜(库)温度不高于-18℃。连锁超市还应在售卖的显著位置公示生鲜食品抽查检测结果。如市民发现超市没有公布相关的抽查检测结果,可投诉至食药监部门,食药监会对其进行监督及处罚。
对于临近保质(保存)期的商品,规范要求连锁超市应有预告警示制度,限期内无法出售的商品应进行撤库和下架工作。对于降价商品应使用降价标签,应如实标明降价原因、原价、现价等。
同时,不应赠送按规定应标明保质(保存)期但保质(保存)期标志不清、不明或缺失的产品,也不应赠送质量不合格或过期的产品。不制造虚假降价等促销信息,降价促销过程中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售后服务水平。
规范还要求连锁超市应建立起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理机制、处理预案和具体处理措施。发生突发事件时,从业人员要遵循“顾客安全第一”的理念,保持冷静,有序地组织顾客安全脱离危险区域,危急时应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