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贯彻落实《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4年9月1起,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食堂、小卖部展开了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检查中,执法人员根据《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重点检查学校的主体经营资格、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制度、食品采购的台帐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环节操作规程、食品留样制度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对制度建立不完善、落实不好的学校现场进行了指导和规范。
此次检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7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检查全县各学校、幼儿园食堂92家,小卖部58家。发出监督意见书96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6份,现场检查笔录11份,温馨告知书18份。通过检查,使学校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整体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对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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