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及备案指南》(简称“指南”),规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工作,明确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工作相关环节的具体操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指南”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范围、制定要求、标准的主要内容、文本及编制说明的要求、制定程序、备案程序和备案机构等作出规定,要求如下:
一是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在贯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补充和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食品产品和工艺要求、国家标准未覆盖的检验方法与规程及促进地方食品安全监管的生产加工过程要求食品安全检测。
二是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遵循科学性、实用性、公开透明的原则和要求。
三是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食品产品标准技术要求等内容。
四是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应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手册》的相关内容。
五是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修订程序可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程序。
六是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报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相关材料。
七是委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承担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备案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