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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下省药监局铸坚盾

时间:2015-10-29 11:05来源:金利仪器 作者:金利同建whl 点击: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并于10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并于10月1日起施行。新法实施,全省各级政府和承担食品药品监管责任的部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的要求,依法履行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确保全省各族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省食药监: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据青海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魏富财介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通过监管理念、体制、制度、机制、方式等创新,从完善体制、风险治理、全程治理、企业责任、特殊监管、地方责任、创新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
 
  “法律的条款由原来的104条增加到154条,并对原法的80条进行了修改。比如说,对婴儿配方乳粉、农药使用、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五大核心问题上做出了部分的修改。可以说,这是一部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的里程碑。”魏富财说。
 
  食品生产监管:依法严格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的修改、颁布及实施,就是为依靠法治强化监督,用法律的武器为食品质量监管工作保驾护航。全省食药监管队伍紧紧围绕“依法严格监管青海省的食品生产企业,对全国消费者负责;依法严格监管进入青海市场的食品,对青海人民负责”的总体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目前,我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加强普法宣传及业务人员培训工作,让执法人员及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有利于食品质量安全的法治秩序,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严格执法,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始终把依法监管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生命线,建立最严格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产品的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公开,规范执法具体操作流程,同时规范和减少自由裁量权,对不依法、办人情案、关系案、以权谋私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树立执法监管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同时,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重点针对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抓住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从源头上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流通环节:加大覆盖面和监管力度
 
  截至2015年9月,全省流通环节共有食品经营户52669户,其中,企业2488户,个体工商户5016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9户。重点监管的乳制品经营户22023户。截至目前,全省有形市场以内留底建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小摊贩总户数6013户,小摊贩2853,占总数的47.4%。
 
  自今年新修订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作为对食品监管负主要责任的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监管覆盖面和监管力度,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省食药监局紧紧把握日常监管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主要对各地食品监管部门就流通环节食品市场巡查的覆盖面、频率、时间等监管手段,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巡查人员、时间、范围、职责四到位。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主要通过组织开展“元旦、春节”等重点节庆和农牧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以及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油为重点食品的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以大密度监管和强有力的执法,在全省流通环节始终形成高压态势,以此解决在流通环节存在的售假和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突出问题,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餐饮服务监管:多措并举食品安全形式向好
 
  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不断被推上风口浪尖,食品安全事件也是风波不断,以至于广大人民群众对“吃什么才安全”深感忧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和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多措并举,依法监管,保障了我省食品安全检测形势总体稳定向好,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保障。
 
  截至9月10日,全省餐饮服务单位共有20334家,其中餐馆20158家、各类食堂2180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家、中央厨房2家。相比现行《食品安全法》,新法从监管角度出发,创新完善了诸多监管制度,为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增添了新的“武器”。监管部门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结果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该规定有利于监管部门合力配置监管资源,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分析,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新法规定监管部门可以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政府可以对未及时发现系统性风险、未及时消除监管区域内的食品安全隐患的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这一制度的设立,有利于监管部门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的责任意识,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防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生产企业:严格依法生产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011年12月公司股票青青稞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青海省海东市属首家上市企业及首家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青稞酒企业。企业认为,新法从立法原则到制度构建、从传统食品业态到互联网食品交易新业态,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到风险分级管理、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到建立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以法律条款的形式予以明确。
 
  为贯彻和落实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法律法规条文,该公司做了一系列工作。提高对刑法的认识,加强学习和贯彻工作。为做好新食品安全法的贯彻执行工作,公司一方面组织企业核心部门管理人员,到省外参加新食品安全法的培训。另一方面,企业自行组织员工开展培训,学习培训内容涉及新食品安全法、生产设备安全操作、规范生产技术工艺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人次达到近700人,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对新食品安全法的认识程度,进一步增强食品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公司为了进一步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级经理和主管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调整和完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公司与各部门签订了直接责任人。
 
  流通企业:学习食品安全法狠抓食品质量管理机制
 
  大百集团作为青海省食品流通经营环节的典型场所,扎实学习了新《食品安全法》,企业深刻认识到重视企业的食品经营安全管理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大百集团公司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好新法,紧紧围绕新法核心内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食品质量管理制度,逐级狠抓落实,加强企业自律。
 
  为了强化管理人员和食品销售人员对《食品安全法》的了解和执行,大百先后组织多名员工参加专项讲座,并邀请相关部门领导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员依法经营的意识。
 
  同时,集团专门成立了由董事长兼总经理任组长,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副总经理、各店店长、企划部负责人组成的商品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有力地带动了公司商品(食品)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金利同建w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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