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武汉遭强降雨袭击,城区积涝严重,百余处被淹,部分地区电力、通讯中断。“逢雨看海”的现象再次出现,海绵城市一直是城市建设的焦点,建设的目的是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区要达到8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这个要求。海绵城市建设后,各种环境监测仪器需配套安装与运行,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提供基础数据及依据。
“武汉全城内涝交通瘫痪,启动排渍红色预警”,“直击武汉罕见特大暴雨:困在城中,涉水前行”。近日来,武汉遭强降雨袭击,城区积涝严重,百余处被淹,部分地区电力、通讯中断。
“逢雨看海”的现象再次出现,海绵城市一直是城市建设的焦点。2012年4月,在《2012低碳城市与区域发展科技论坛》中,“海绵城市”概念首次提出;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强调“建设自然存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10月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部署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因此海绵城市建设势如破竹,至今,已有迁安、白城等至少30城市在建海绵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目的是到2020年,20%的城市建成区要达到8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这个要求。
2015年7月10日,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中,海绵城市建设效果的评价与考核分为城市自查、省级评价、部级抽查三个阶段,指标分为水生态、水环境、水资源、水安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显示度六个方面。其中,多个指标通过监测得到相应的数据及结果。水生态中,年径流总量需监测雨量,地下水位需监测地下水潜水水位,城市热岛效应需红外遥感监测气象;水环境中,水环境质量需监测海绵城市建设区域内的河湖水系水质、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城市面源污染控制需在管网排放口监测流量及水质;水资源中,污水再生利用率需监测污水再生利用量和污水处理量,雨水资源利用率需进行雨水总量监测;水安全中,需监测城市内涝情况,水源地、自来水厂出厂水、管网水等水质。总之,海绵城市建设后,各种监测设备需配套安装与运行,为海绵城市建设效果提供基础数据及依据。
除此之外,包括大气监测、土壤监测、固废监测等多个环境监测领域将迎来快速增长期,扶持政策的推进加上对应技术的升级,环境监测产业将面临巨大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