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各环境要素统筹、天地一体、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形成。
辽宁省将建立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生物、辐射等要素。继续在县级以上城市、全省主要空气输送通道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城市、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和相关气象要素监测与预警预报。
在全省主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湖泊水库、重要渔业水域、城市内河、重点水源保护区、重要水文地质单位、地下水污染高风险区、近岸海域等区域布设监测点位,开展流域、海域、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与水文、水源地水质等监测。
另外,还将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完善声环境监测网,完善生态监测网,完善辐射环境监测网,即建成覆盖全省设区市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及边境、核电、铀矿山、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地市的预警监测点。
我省要建立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包括加强卫星、无人机等遥感监测技术应用,开展区域生态状况监测、调查与评估,加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区、资源开发区、重大生态建设工程、城市生态以及跨界生态等遥感监测分析与评估,加强典型生态问题、突发环境事件、重点污染源无人机遥感监测分析与评估;加强地面生态监测,建设地面生态定位监测站、生物多样性综合观测站,监测典型生态系统、生物群落、环境要素、景观格局等。
建成全省污染源监测综合管理平台,形成重点排污单位环境监测仪器大数据管理与分析能力,实现污染源监控向环境执法部门自动预警、超排报警以及追踪定位。
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形成以省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大气颗粒物源解析和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建立主要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开展重点流域、海域、重要湖库等水环境质量预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