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甘肃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实现重要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甘肃省将建立省、市、县、乡四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2016年,全省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商户、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100%加入并应用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为加快建设甘肃省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实现重要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甘肃省将建立具有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状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风险监测管理、全程追溯管理、远程可视应用等功能的省、市、县、乡四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登记农产品(简称“三品一标”农产品)和生猪作为重点,选择管理基础好、生产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企业作为追溯系统建设骨干,建设农产品质量追溯示范点,引导全省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意见》提出,将推广应用“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以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推广使用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等技术手段建设追溯体系,对所有食品品种的生产、销售各环节进行追溯,督促企业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做好产品销售记录,落实食品安全检测主体责任。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生产企业与“甘肃省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对接。2016年,全省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商户、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馆、学校食堂100%加入并应用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100%索取“电子一票通”,建立进货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