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环保厅副厅长董秀娟就《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据发布会获悉,山东将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山东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经验做法被国家方案采纳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耳目与基石。生态环保事业发展越快,越离不开牢固的监测基础。发布会上,董秀娟介绍说,2011年以来,我省积极稳妥推进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实施环境质量考核“上收一级”、污染源管理“下放一级”,空气站“转让—经营(TO)”管理模式,有效提高了环境监测仪器数据质量,提升了环境监测的公信力。2015年7月,国办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我省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经验和做法被国家方案所采纳。在此基础上,省环保厅积极与环保部有关司局、单位对接,就省级工作方案编写、监测网络和监测能力建设、国家监测事权上收、监测数据联网等问题进行了沟通请示,并参考已出台工作方案的河北、福建两省任务分工,研究制订了《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
山东明确五大任务 建设7大监测网络
董秀娟介绍说,方案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成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的工作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山东省明确了5项主要任务:
一是全面设点,建设大气、水、土壤、声、辐射、污染源、生态状况等7大监测网络。
二是全省联网,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
三是自动预警,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严密监控企业污染排放,提升生态环境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能力,科学引导环境管理与风险防范。
四是依法追责,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联动机制,为考核问责提供技术支持。
五是深化改革,充分发挥社会化监测机构的作用,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健全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制度与保障体系。
董秀娟介绍说,早在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基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生态补偿机制,有效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2015年开始,按照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借鉴大气生态补偿的成功经验,围绕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省环保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内相关领域的生态补偿办法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全省45处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进行现场调研,针对当前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了《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试行)》。
“办法的补偿对象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每年由省环保部门会同各有关单位对上一年度自然保护区管护工作组织绩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由省级财政统筹年度预算安排生态补偿资金总额度,每年的补偿标准依据年度补偿资金总额度和自然保护区评估结果及重要性系数确定。重要性系数综合考虑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服务价值、面积、自然保护区级别确定。自然保护区补偿资金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的能力建设、巡护和监测、生态保护工程等方面。”董秀娟副厅长介绍说,目前,《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已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已由省环保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