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襄阳市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加大食品监管力度,着力构建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连续多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总体合格率达到96.4%,食品安全工作在全省综合考核中名列前茅,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从创建之初的63.3%上升到83.8%。
站在政治高度 维护食品安全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襄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一工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
为了强化党政责任落实,以“两办”名义印发《襄阳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意见》,明确党委、政府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将食品安全检测工作纳入县(市、区)、市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考核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打造样板店 让百姓吃得放心
为了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襄阳实施了集体聚餐规范化管理工程,建立农村厨师免费培训和免费体检、农村集体聚餐5桌或者50人以上申报备案制度,实现了农村集体聚餐管理乡镇全覆盖。
同时,制定了《襄阳市市区小餐饮便民服务区实施方案》《襄阳市市区小餐饮便民服务区基本标准》《襄阳市市区小餐饮便民服务区考核奖补办法》,打造食品安全样板店,建成省级示范街(景区)3条,示范单位25家,放心食堂10家,明厨亮灶餐饮单位2400家,农村“四好店”副食店871家。
大力实施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利剑”行动,重拳惩治食品安全犯罪,查处各类食品犯罪案件47件,抓获涉案人67名,捣毁黑作坊、黑窝点24个,涉案金额5000多万元。
全民监管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只有全民参与,才能高效地搞好食品安全工作。为此,市食安办设置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建立举报奖励和“吹哨人”制度,鼓励社会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创建以来共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4161件,奖励举报人46人,发放奖励资金3.8万元。
同时,健全追偿机制,将食品药品民事纠纷案件纳入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内容。实施责任保险制度,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参保单位400多家,理赔案件5件。
以食品生产全过程可追溯为目标,投入5200万元在主城区建成覆盖129家肉菜流通电子追溯体系;在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等10类风险较高的行业和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实施信息化管理的企业建立了食品电子可追溯体系;对暂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和小作坊实施台账式、随附单式追溯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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