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2017年春季开学之际,为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省局组织开展了全省学校及幼儿园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全面开展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开展自检自查,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食品原料是否存在过期或无标签问题,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和食品加工制作要求;是否严格执行餐饮具清洗消毒规定;是否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等。凡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食堂,坚决禁止供餐,并将其名单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二是对本行政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采取“蛋奶工程”或其他非学校食堂供餐方式供餐的学校,要严格审查供餐企业的资质,加强供餐企业的食品安全检测监督管理,保障供应食品的安全。
三是全面开展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人员健康情况、餐用具清洗消毒情况以及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备餐、留样、运输等各环节,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或违法违规行为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将其名单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四是全面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并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获得许可的校园托管机构信息,供学校和学生家长选择。开展校外托管机构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检查校外托管机构原料采购、人员健康、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通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