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集中利用10天时间,依据《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对所辖9个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组由市局主管副局长孙宝来带队,组员由市局食品流通、食品餐饮、食用农产品3个监管处室相关人员组成。采取“双随机”(随机确定检查路线、随机确定基层监管所)的方式,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现场核定、汇总反馈等途径,共检查所辖县(市)区的11个基层监管所、18个乡镇的超市(商店)、社会餐饮及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和食用农产品批发经营业户87家,实地查看了食品销售业户41家、餐饮及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45家、食用农产品批发经营业户1家。督导检查发现: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均按照市食药监局文件要求,对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健全机制、宣传发动、专项整治,有力地推进了农村食品安全检测形势稳定好转。
督导组对此次农村食品销售环节、餐饮环节、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提高认识。二是进一步抓好打基础的工作,多在培训上下功夫。要结合当地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可采取小群多路、分片培训的方式,对辖区食品经营业户搞一些简单、实用的宣传和培训。三是进一步沉下身子,同基层一道研究对策、解决问题。要以落实《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标准》为抓手,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四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氛围。要采取以会带训、检查帮带、印制传单小册子、现场解答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提高农民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促进农村食品经营者遵法、依法、守法经营,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筑起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的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