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监测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在用环境监测强检计量器具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潍坊市质监局近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的专项监督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潍坊市县同步进行,检查重点包括全市环境监测站、污水处理厂、焦化厂、钢铁厂、煤矿、药厂、啤酒厂、造纸厂等重点环境监测单位和污水处理单位。主要检查是水质综合分析仪、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等强检计量器具配备及管理情况,检定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强检计量器具的企业,要严肃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督促企业限期完成整改。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注重加强了计量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提高计量法制意识,落实对环境监测计量工作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做好强检计量器具的依法检定工作,提高环境监测用强检计量器具的检定率,为保障环境监测仪器数据准确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