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制度。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教育部门行政主管职责、食药部门监管职责、学校主体责任“四位一体”责任制,全面推行学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陪餐记录,实施食品安全评价;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113家学校食堂参加责任保险,投保金额740万元。
二是全程监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各村、社区聘请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2275名,对学校食堂、小卖部及学校周边食品商店、超市、小食店实行网格化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498家,实现视频监管246家。
三是监督抽检。安排专项抽检经费30万元,在全市幼儿园及中小学校食堂、小卖部、学校周边的食杂店和儿童食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检测抽检食堂使用的调味品、食用油等及饮料、果冻、糖果、辣条、牛板筋及膨化食品等340批次。
四是重点整治。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200米内超市、食杂店为重点,对经营主体资格、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等制度执行情况、食品质量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全面整改15家无证供餐学校食堂,指导立项新建学校食堂3家,其他12家学校食堂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