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重庆市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函》(渝环函〔2017〕671号)要求,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严格执行《2017年质量管理计划》,四抓手筑牢生态环境监测质量底线。
一是“严”抓绩效考核。实行双月监测站质量和效率考核,考核计分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针对每次考核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及时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二是“重”抓质量控制。按计划对监测工作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包括采样准备及采样过程,样品保存及交接,实验室分析,分析原始记录规范性和数据审核,监测报告的出具、审核、签发、发放,以及监测报告的归档质量控制。
三是“狠”抓量值溯源。落实量值溯源规定,做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按期检定,使用前后流量、浓度、噪声校准,以及有证标准物质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
四是“强”抓盲样考核。参加市质监局和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能力验证、盲样考核;组织实验室间样品分析比对;站内按计划发放盲样,开展样品加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