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化监测工作开展较早。2013年8月,浙江省环保厅出台了《关于推进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的意见》,培育和引导社会环境检测力量。截至今年8月,全省从事第三方环境检测业务机构有185家,从业人数达8000余人。
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切实保障环境监测仪器数据质量,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浙江省如何规范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推动环境监测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记者日前就此进行了采访。
企业严格把关
保证监测数据质量
作为浙江省内唯一从国有股转型为社会服务型的第三方专业环境检测机构,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环检公司”)始终将监测数据的质量建设作为建设良好第三方检测形象工程来抓。
据了解,杭州环检公司注重能力建设,多次通过计量认证,检测能力涵盖环境检测、室内检测、公共场所检测、辐射检测等1412项。由于严把质量关,2016年公司出具的5200余份检测报告中,涉及多个领域的近15万个数据质量均得到保证。
“本次《意见》的出台将更好地规范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加快优胜劣汰。”杭州环检公司总经理徐建勇说,对于《意见》中提出的开展环境监测新技术、新方法和全过程质控技术研究,提升环境监测科技水平,他们已先试先行。
据了解,2015年年底,杭州环检公司就开始研发针对第三方执行重大项目实时监督的大数据平台。平台涵盖检测委托、检测采样、样品调度、检测分析、检测报告等模块,业主通过账号进入后,可实时监督项目的派单时间、采样车出发到达时间、采样设备领用、人员资质等情况,还可通过多媒体短片查看样品性状、颜色。
“平台集环境检测、评判标准于一体,既有利于主管部门监督,也是向外界展示企业公信力的一种方式。”徐建勇表示,平台已通过试运行,很快将在绍兴市环保局投入使用。
协会开展评估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第三方环境监测市场能够快速发展,浙江省环境监测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作为服务环保事业和产业的社会团体,协会的主要任务是配合环保部门对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开展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能力评估,并对企业从质量体系到实验室能力进行全方位考核。
8月初,协会对省内15家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进行了能力评估,6家单位评为B级,7家单位评C级,两家单位不评级。
“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愿申请开展能力评估,评估等级分为A、B、C、D、E五级。其中D级、E级为材料审查;A级、B 级、C 级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模式评估。”协会秘书长许晗雨介绍,通过“专家会诊式”的评估,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可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升业务能力。评估结果也可作为省内开展环境检测业务委托及政府对机构能力摸底的重要依据。
下一步,协会将在向全省推行《浙江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评估办法(第二版)》的同时,组织已备案的杭州市萧山区、绍兴等地方的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开展能力评估,扩大能力评估范围。协会已发布《浙江省环境监测机构行业自律公约》,严禁超出资质认可范围的经营,严禁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
政府强化监管
规范监测市场秩序
名称:浙A02589,时间:2017-02-14 10∶13∶44,状态:行驶,熄火,定位数据……
这是杭州市余杭区环保部门在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进行现场采样质控过程中,采样组配发GPS记录仪上采样点位置和导航轨迹图。
浙江省在实行环境监测市场化的同时,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
为改善水环境质量,按期完成剿劣任务,余杭区今年对140余条劣Ⅴ类河道约190个监测断面,每月进行3次监测分析。由于任务繁重,余杭区环保局分别委托聚光、格临两家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承担项目的采样、分析工作。
如何确保监测质量?今年2月起,余杭区环保局与浙江省环境监测工程公司合作,将其作为第三方监理单位,对两家委托公司的检测全过程进行质控管理和考核。考核分现场采样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控制两大部分,并进行相应评分。如考核合格率未达到80%,样品需重新采样,并按方案要求进行质控管理;考核合格率达到80%,但质控数据偏差较大的样品仍需重新采集、分析。
多次发生质控合格率未达到80%的检测公司,余杭区环保局还将对其进行约谈,要求其自行查找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如约谈后改善效果仍不明显,将按合同规定程序处理,严重者可停止其检测业务。
浙江省各地的环境监测体系顶层设计也在不断完善。温州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温州市环境检测市场化工作的意见》,联合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形成管理合力,对辖区内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实行星级化全过程动态管理,开展准入管理的能力量化、动态管理的项目量化和年度考核量化。
“质量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下一步,我们将完善环境监测质量控制制度,积极推广采样端信息化管理模式,推进全省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的应用。同时,加强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质量管理,联合质监等相关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机构进行查处。”浙江省环保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留沙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