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统一筹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确保示范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政府主导,链动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一盘棋
市政府食安办结合葫芦岛市实际,制定了《葫芦岛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实施方案》、《葫芦岛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管理与评价办法(暂行)》、《葫芦岛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暂行)》。对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出了十大工程的具体任务,设定了具体评价标准124条。7月17日,市政府第60次常委会审议通过了示范城市创建的三个文件,并以政府名义印发。9月4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创城工作进行具体部署。9月26日,市政府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葫芦岛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况。
二、加强领导,成立一把手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委政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要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领导班子实绩考核指标权重达到3%。同时,成立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任小组组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创建工作组织保障体系。
三、强化考核,以严厉考核保障示范城市创建有效落实
市政府食安委受市政府委托对2017年食品安全检测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在市政府食安办印发的《2017葫芦岛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中,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占50%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