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检测投入。2017年,泉州市县两级共投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费963.9万元,计划开展监督抽检3902批次。将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安全风险评价监测列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安排300万元开展3万批次食品快速检测。
二是制定入市检测制度。制定出台《泉州市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检测方案(试行)》,督促指导17个批发、农贸试点市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规范快速检测程序,根据市场年度考核等次对市场日常检测耗材等费用予以一定标准奖补,督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落实每日检测任务。
三是派驻市场检测监督员。为17个试点市场各派驻1名食品安全检测监督员,履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管理和培训市场其他检测人员、定期统计分析检测结果、督促市场开办者及市场经营者守法经营等职责。
四是实现检测全覆盖。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计划投资2270万元,升级改造泉州市药检所食品检测实验室,到2018年建成集食品、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检验检测和科研服务为一体的区域检验检测中心;推动县级建立区域检验检测中心,为92个市场监管所配备食品快检设备,实行“市级季度抽检、县级月巡回检测、乡镇周检测、市场日监测”的四级机制,建立以“市级检测机构为中心、县级检测平台为辅助、乡镇监管所快检为基础、农贸市场检测实验室为补充”四级检验检测体系,初步实现检验检测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