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查情况上看,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加大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管力度,着力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在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和职业病危害申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考核,积极推进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指标落实
大部分省(区、市)都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完善了考核体系,将重要指标纳入到考核体系中。河北、广东、甘肃等地及时研究出台职业病防治规划,并将职业卫生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中进行考核。上海、湖北等地研究制定了《职业病预防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对规划中涉及安全监管部门的指标和任务重新进行梳理调整,以此推动职业病防治规划的有效落实。江西省围绕规划目标,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三年整治方案,提出了分阶段实施的11项具体任务,并明确凡未能完成本年度职业病危害整治目标任务的各级政府安委会及有关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安徽省印发了职业病防治规划中期评估方案,着手开展中期评估工作。北京市将13项与安全监管部门相关的指标列入各区县月度考核计划,每月进行跟踪调度,目前全市法人单位申报率达94%,检测率达66%,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较好。
(二)多策并举,认真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职业安全卫生基础建设活动通知印发以后,各地区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措施和要求。召开各种会议,广泛宣传,发动所辖地区和用人单位积极投入到建设活动中来。江苏省从十几个重点行业中筛选出293家用人单位作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示范用人单位,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河北、吉林等地紧密结合基础建设活动,着力抓好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两个档案”建设,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广东省结合基础建设活动,采取“治理一个行业、梳理一批样本”的模式,在每个地区选取2个重点行业,每个行业至少选取1家大中型和1家小型用人单位,将其打造成管理有序、治理效果明显的职业卫生管理示范用人单位,目前已有540家用人单位开展创建工作。辽宁省结合实际细化了基础建设对照检查表,并对示范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陕西省明确提出,凡未完成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目标任务的市(区)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有关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四川省成都市编写《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指南》,免费发放给用人单位,并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纳入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学习课程。广西柳州、桂林等一些地市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纳入用人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履职考核和绩效考核。上海市开展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核查工作,实现职业卫生监管“一企一档”。山东省将济南、青岛、淄博、烟台、临沂、滨州等6市作为基础建设活动试点地区,确定85家中央驻鲁和省属用人单位率先开展建设活动。
(三)突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近年来,各地区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除认真做好总局部署开展的专项治理外,还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治理工作,并采取了一些切实有效的措施。北京市在机动车维修行业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对全市1600余家汽修用人单位,3200余个作业场所进行了整治。广东省云浮市研究推广可移动除尘设备等投入少、效果好的除尘技术,帮助用人单位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石材加工行业粉尘危害防控能力。辽宁省将水泥生产、建材、石材加工、铸造等行业用人单位列为重点整治对象。重庆市以防尘防毒为重点,以“重培训、促申报、贴警示、戴防护、抓治理、控尘毒”为主要内容,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上海市深刻吸取其他地区的事故教训,部署开展了使用正己烷用人单位、铅蓄电池生产和处置用人单位专项治理,在治理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测和复测。湖北省组织8期培训班,对正在治理的五大行业用人单位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对1300余名考核合格者发证建档。安徽省在开展治理基础上,分别制定了铅酸蓄电池和石英砂加工职业病防治指南两个地方标准。黑龙江确定金矿开采、医药制造、农药制造、木质家具、水泥制造、金属制品加工和建筑混凝土搅拌等重点行业,分期分批召开现场会以推进治理工作。江苏省治理工作实施“6+2+X”,即要求在石英砂加工、石棉制品、木质家具制造、电子产品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铅酸度电池,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部署的水泥生产、石材加工等行业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外,还要求各地在化工、建材、机械、冶金、船舶修造、汽车4S店等行业,结合实际开展专项治理。
(四)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逐步加大,成效显著
近几年来,各地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取得积极进展,尽管一些地区还处于起步阶段,但从总体上看,执法工作从无到有,执法范围从小到大,执法力度从弱到强,执法手段从少到多,执法效果逐步显现。河北省执法工作基础好,执法氛围浓厚,今年共检查用人单位7.4万家,发现问题和隐患15万余项,罚款1800余万元。广东省今年以来共检查用人单位1.7万余家,发现问题和隐患2.2万余项,罚款800余万元。山东省今年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9200余家,发现问题1.9万项,制作执法文书1.5万余份,作出处罚决定34次。北京市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逐项督促整改,2013年共检查用人单位3600余次,下达执法文书3200余份,查出隐患470余项,处罚160余万元。江苏省积极稳妥推进职业病诊断鉴定现场调查工作,印发了关于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现场调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今年共完成卫生部门提请的77起职业病诊断鉴定现场调查工作。陕西省针对今年中国安全生产报连续两期披露的部分市、县职业病人高发维权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为期40天的以矽尘、煤尘、高毒物质为重点的职业卫生专项检查行动。重庆市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职业卫生专项大检查行动,责成区县对10家用人单位实施经济处罚23.5万元,并对问题较多的区县安监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11月,全国各地区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228864家,发现问题和隐患467207项,责令当场改正194309项,责令限期改正264972项,对22590家用人单位给予警告,罚款5337万元,责令停产整顿1531家,提请关闭2244家。各地区执法情况详见《2013年1-11月各地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情况汇总表》(附件1)。
(五)加强督促指导,稳步推进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截至2013年12月25日,全国通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有528087家,同比增长41.5%。其中,申报数量超过3万家的有广东、江苏、山东、河北、湖北等5个省,申报数量超过1.5万家的有安徽、黑龙江、四川、湖南、辽宁、上海、浙江等7省(市),申报数量超过1万家的有贵州、河南、重庆、新疆、吉林、山西、北京等7省(区、市),其他地区申报数量都在1万家以下。和去年年底相比,申报数量增长较快的地区有河南(增加320.7%)、新疆(增加204.3%)、湖北(增加110.9%)、广西(增加81.5%)、甘肃(增加63.9%)、江苏(增加61.7%)、重庆(增加54.8%)、广东(增加51.8%)、安徽(增加50.3%)、山东(增加41.6%),西藏今年启动了申报工作,进展较快。各地区申报情况详见《各地区职业病危害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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