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唐河县检察院建立四项机制,确保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显成效。2013年以来,该院共查处食品安全犯罪背后渎职犯罪3件3人,批捕各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8件83人,提起公诉224件230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联合发文,确保案件质量。该院牵头与公安机关、法院制定《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类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从案件的受理、立案,侦查取证、强制措施的适用、量刑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界定和要求,完善统一了证据标准,杜绝了办理案件中认识不统一的现象。
利用平台,确保从严打击。制定《唐河县“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实现与全县21家行政执法部门相关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通过信息平台监督并移交涉嫌刑事案件27件28人,公安机关均立案侦查。同时,该院侦监、公诉等部门实行联动机制,确保快审快捕快诉。
用好检察建议,确保打击效果。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监管力度,对检察建议复函内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开展活动,确保打击常态。开展“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立案监督危害食品安全检测类犯罪案件20件20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同时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对县食药监局、农业局等行政执法人员开展预防宣传百余场,筑牢了预防食品药品安全职务犯罪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