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坚持创新“五项机制”,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不断创新出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以州人民政府州长为主任、4名副州长为副主任的高规格食安委,注重发挥食安委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食药监管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机制,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推动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完善社会共治机制。重点抓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创建,全面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示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等工作,全力支持花垣县创建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以示范创建带动整体水平提升。
三是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完善食品药品信用信息体系,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主体加大曝光力度,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质量安全关,切实做到守法诚信经营。
四是完善全程追溯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在食品生产环节,实施电子信息化可追溯体系推进计划;在食品流通环节,继续完善提升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在餐饮服务环节,探索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测追溯系统。
五是完善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机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食安委成员单位考核内容,严格实行按月、按季考核与年底综合考评相结合,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尽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相挂钩,严格奖惩兑现,对责任落实不力、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