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炒货食品及坚果、餐饮食品、饮料、肉制品、乳制品共6类102批次样品进行抽检,合格90批次,不合格1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抽检食品中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从不合格产品种类来看,主要是油条和纯净水,这两种食品此前数次抽检均存在不合格项目。
此次食品安全检测抽检的炒货食品及坚果样品19批次,全部合格;餐饮食品样品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饮料样品12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肉制品样品32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样品30批次,全部合格。
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盐池县盼盼江南小吃店、青铜峡市伍强芙蓉包子馆和中宁县老南街庆丰苑对面马国萍店制作的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不符合标准;中宁县金沙湾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净水,检出亚硝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标准;银川鑫东鑫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鑫东鑫天然饮用水、宁夏江百川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通佰川纯净水、宁夏龙银瑄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净水、中宁县海奥特饮品厂生产的纯净水、中宁县特丽洁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青铜峡市塞外雪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标准;中宁县同乐山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检出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标准;彭阳县富锶源矿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矿泉水,检出锶,不符合标准。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