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积极推行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双备案”全覆盖,四大举措确保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
一、狠抓体制机制建设。市政府印发了《泸州市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配备、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组织领导、管理机制、加工服务者管理、社会共治等方面对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在全市范围1621个行政村(社区)落实每个村(社区)配备至少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明确协管员待遇补助政策,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补助和考核奖励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由市财政承担每人每月200元,区县财政承担每人每月300元。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双备案”管理全覆盖及群体性聚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定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举办者备案率、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承办者备案率两个100%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开展督查督办,做到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管理有责、有岗、有手段、有推进、有督查。
二、狠抓人员培训提升。一是实现监管人员培训“全覆盖”,确保监管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法》《四川省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醇基液体燃料监管的通知》等法律、文件。二是实现协管员培训“全覆盖”,对全市协管员落实《四川省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配套制度开展全员培训。
三、狠抓乡厨队伍管理。一是以乡厨协会为载体对乡村厨师及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检测知识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培训“全覆盖”。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乡厨协会,今年已培训乡厨及从业人员6000余人次。二是加强乡厨备案管理,对乡厨实行凭“三证”(健康证、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登记备案证)上岗,在乡镇进行“红名单”、“黑名单”动态公示,2017年全市公示乡厨“红名单”4157人。三是在纳溪区试点农村游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乡厨协会名义,投入15万元对纳溪区全区范围内564名乡厨打捆购买保险,区财政匹配资金补助200元/人/年,当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单次事故赔偿限额500万,全年最高累计赔付1500万。目前,纳溪区该举措正在全市推广,截止11月,全市购买责任保险的农村游厨已达1118名。
四、狠抓专项督查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坝坝宴)监管工作的通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农村自办宴席专项整治行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成7个督查组,分赴7个区县共计60个乡镇开展督查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乡镇政府重视不够、备案工作不规范、人员培训不到位、经费保障不足等四大类问题,坚决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