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紧紧抓住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机遇,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及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大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示范创建工作,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等专门对示范创建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列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省重点专项规划)和2017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在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框架下设立省“双安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增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成立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综合协调处加挂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牌子,高位统筹,领导和推动示范创建工作。各创建试点城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均成立由书记、市长挂帅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围绕“四个最严”要求,统筹调度各方力量和资源,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广州、深圳和佛山均出台了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文件。
二、聚焦能力提升,不断增强示范创建动力
积极探索提升监管能力,将落实“四有两责”作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规定动作,全面实施基层执法装备达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建设工程,通过构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网络、明确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建立基层监管部门协作机制、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加强各级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等,确保基层监管“四有”。据统计,截至目前,已开展创建的5个试点城市共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11687人,占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56.4%,已累计投入19.5亿元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示范创建工作,为创建活动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落实工作部署,启动示范创建验收工作
积极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验收工作。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结合广东实际,制订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及评价细则,明确了评价的组织管理和步骤、程序;委托第三方专业调查机构对3个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开展食品安全满意度调查,食品安全满意度、创建工作知晓率、创建工作支持率等均达到国家新修订创建标准;制定《广东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章程》,将配合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作为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职责之一,发挥专家在示范创建工作中的智库作用;筹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评价评议研究机构,为示范创建评价评议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四、推动社会共治,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广东省以大项目引领大宣传、大品牌营造大影响、大参与打造大格局为指导思想,大力营造创建共建氛围。省食品安全办设立创建专栏、创办创建工作简报和创建信息快报、开通“广东食安”微信公众号,制作示范创建宣传片,及时展示、推广各地创建工作亮点和经验,提高社会各界创建参与度。积极参加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示范创建亮点得到了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同志的高度肯定。成立第二届广东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为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示范创建提供智力支持。各试点城市积极作为,打造了大量富有地方特色、符合地方实际、具有良好效果的创建宣传亮点。广州市建立创建宣传工作新机制,在全市公共交通设施投放食品安全常识广告标语、开设“食安号”地铁专列、开展中小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创作食品安全儿歌,全方位营造食品安全宣传社会氛围。深圳市每周组织开展“星期三查餐厅”行动、网络直播“星期三约个饭”美食节目,传播食品安全检测知识,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度。佛山市借助“美食之乡”的美誉,使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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