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是一个集边疆地区、革命老区、沿海地区、西部地区于一身的少数民族自治区,长期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国率先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度,强化督查考评,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较为健全,全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
一、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完善配套法规制度
一是党政领导推动出台法规。2016年2月26日,时任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唐仁健在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要求尽快制定出台党政同责制度。同年2月29日,自治区食品安全办成立起草小组,启动研究起草工作,获自治区党委同意纳入自治区2017年度党内法规和规定性文件立项计划。2017年2月2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批示,强调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党政同责。自治区食品安全办顺势而上,争取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支持。2017年3月25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广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暂行规定》,在全国首个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度,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二是完善配套法规制度。推进出台《暂行规定》的同时,自治区政府先后组织制定印发《广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广西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文件,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各市、县(区)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对《暂行规定》进行专题学习,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全区14个设区市中,已有12个市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100%市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保障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健全履职考核体系。自治区党委、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2017年首次将其作为专项考评,并将食品安全(含食用农产品)分值权重提高到3.9%,突出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食品安全考核结果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开展对设区市政府和本级食安委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2017年考核方案首次以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名义印发。
二、创新督查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
一是高位开展督查。2017年5月,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对自治区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食安委2017年省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整改情况开展督查。6月,自治区党委督查室会同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各成员单位,制定责任清单,对全区14个市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并组成6个督查组,对8个市进行实地督查,将督查情况以督查专报形式在全区进行通报。9月,自治区党委、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全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查,将各地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作为督查重点项目。
二是部门开展督查。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制定2017年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计划,采取季度督查、专项督查、实地督查等形式,加强对各地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督促检查。2017年4月、7月、11月,以国务院印发的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任务为重点内容,组织3次食品安全工作综合性督查。农业、食品药品监管、教育等部门,分别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整治等重点难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三是各地组织督查自查。2017年5月、8月,各市按照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食安委要求,分别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食品安全工作自查。在开展自查的同时,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全区上下以党政同责规定出台为有力抓手,健全督查机制,以督查抓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得到空前高度重视。
三、层层落实责任,统筹解决重大问题
一是监管有效责任网络初步建成。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总体部署,我区以推进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为平台,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全区各市县每年召开食安委全体扩大会议、印发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成为常态,全区市、县、乡镇(街道)全部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自治区、市、县、乡四级食品安全的“四有两责”得到有效落实。
二是重大问题统筹推进解决。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为契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研究、重大问题等得到有力推进。启动《广西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自治区和各市均单独立项印发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实现全区14个市全覆盖,31个县启动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各地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基层监管执法、技术力量得到加强,一些困扰多年的监管职责划分、人员空编等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
三是考核评价体系不断健全。全区各地全部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对县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评权重均达3%以上。2017年,100%的市、100%的县全部开展对下一级政府和本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形成自治区直至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体系,为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