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食药监局印发《关于对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治理。
通知要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医院食堂、单位食堂等高风险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健全并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逐人落实岗位责任。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并由单位组织定期培训。
通知提出,鼓励集体用餐单位加大食品安全软硬件投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管理体系,主动采用HACCP管理体系等切实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真正做到全要素安全、全过程安全。集体用餐单位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监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餐饮服务许可情况。要加大检查频次,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加强对集体用餐单位的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等为重点时段,以米面油、肉与肉制品等大宗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为重点品种,以原材料采购、凉菜制作、肉制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为重点环节,深入开展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