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泉州市食安办获悉,近日,市政府研究通过了《泉州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泉州市将力争在2018年底完成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一进口一出口”标准化建设改造,实现泉州市范围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可追溯。
赋予每一批次食品唯一追溯码
据悉,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是依托全省统一的“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而建立的,通过赋予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批次食品唯一的追溯码,实现食品质量安全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当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时,该体系可确保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
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覆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终端销售、检验检测、政府监管、企业管理、公众查询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管理体系,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可以通过访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公众服务平台,或者手机下载APP扫追溯码的方式,获知该追溯码对应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产地、生产经营者、生产日期、检验检测等相关信息,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群众饮食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食品生产企业等 应上传追溯信息
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立的意义在于打造政府、行业、企业、消费者各方共同参与、共享成果的良性机制。下一步,我市相关部门将严格落实“源头赋码”的工作原则,督促种植、养殖、加工生产、进口总代、一级批发、原粮购销等源头和上游环节严格按照“一品一码”食品安全追溯编码地方标准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统一赋予追溯码;有关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的责任主体也要做好追溯信息的生成、采集、上传等工作。
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包括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集中屠宰厂(场)等),原粮、政策性粮食经营企业,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批发经营者(包括食品进口商、食品批发销售者、兼营食品批发业务的贮存运输服务企业等),特定食品零售经营者(包括大型超市、中型以上食品店等),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大型以上餐馆、提供500人以上就餐服务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应当按规定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闭环式管理
据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将从多方面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如推广使用福建省食品安全追溯编码,促进监管部门、消费者通过访问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或者手机下载APP扫追溯码的方式,获知该追溯码对应食品或食用农产品的产地、生产经营者、生产日期、检验检测等相关信息。
同时,全面对接全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推动各级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现有的追溯平台与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检测信息追溯管理平台进行联通对接,实现对相关部门追溯数据的上传、管理和统一汇聚,打造全程追溯数据链条,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监测、研判和预警,从而构建起我市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面、准确、完整、规范的统一技术支撑平台。
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方面,我市将加大对市场的改造建设力度,打造符合农产品追溯要求的规范化批发市场。如在批发市场内分别设置入场区、待检区、交易区、贮存区、出货区等专门区域;在市场内构建追溯码的读取、识别、赋写、流转等工作机制,配备所需的电子读写设备和载体;对市场主入口进行规范改造,建设统一专用的进货车辆通道,设置门岗门禁,严把农产品的准入关和检测关,杜绝农产品从非正规渠道进入和流出市场,实现“一进口一出口”的闭环式管理模式等。
此外,我市还将进一步提升市场检验检测能力,在批发市场建设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检验室,配备所需的检测人员、设备、试剂和其他配套设施等,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在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食用农产品中,市场主办方应对未能出具检测报告的食品开展批批检测,对能提供检测报告的食品,也要按照当天交易批次的一定比例(不少于10%)进行抽检,确保进入批发环节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督促市场、商超开办者对抽检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不安全食品(食用农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方式进行处置。鼓励市场、商超开办者在人流量大的场所设置透明的处置室,就地处置不安全食品,防止因销毁不彻底,二次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