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7〕68号)的文件精神,开展对全市学校食堂(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随机督导检查。
此次春季学校食堂督导工作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许可情况、从业人员持证情况、餐具消毒环节、每餐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及采购登记、索证索票和入库查验等情况。查看了食堂硬件设施设备和操作场所流程、存放食品库房条件等。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学校食堂都能够按照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软硬件设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餐具消毒与加工流程等环节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但也有少数学校食堂存在加工流程不规范、硬件设施跟不上、食品留样量和存放时间不足、留样记录填写不规范,存放食品留样无明显标识等一些共性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及时督促整改。
截至目前,市局督导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幼儿园)46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依法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学校立即进行整改,并要求学校领导高度重视食堂食品安全检测规范化工作,完善学校硬件设施设备和内部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