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内某超市随机抽取销售黑豆苗样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经抽样检验,该批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该局立即对其进行立案,对当事人销售黑豆苗的采购、销售环节、进货票据、查验记录及商品溯源等工作开展了深入调查。经查,该超市共进货黑豆苗20盒,货值62元。为严厉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该超市做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入夏以来,这局强化对食品行业抽检频次,重点抽查夏季消费量较大的熟肉熟食制品、奶制品、豆制品等食品,着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打造良好的营商和消费环境。
今年以来,该局共组织食品抽检821批次,其中不合格37批次。按照食品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该局组织专门力量,强化对不合格抽检产品的执法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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