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四季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监管工作,日前,辽宁煤监局和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联合下发“攻坚决战四季度再创安全最佳年”活动方案,采取七项措施全面推进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瓦斯治理工作。严格执行瓦斯抽采达标规定,重点做好煤与瓦斯突出治理,杜绝瓦斯超限现象,瓦斯超限一律按照事故进行追查。严格落实“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预抽达标”防突理念,督促煤矿企业更新远程操控钻机、钻孔轨迹测量、视频监控、防突信息化管理等新技术和新装备,强化瓦斯突出治理过程管控。
二是强化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严格落实《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等规定,合理安排生产布局和采掘接续,控制开采强度,强化源头治理,积极推进采掘智能化。进一步完善冲击危险性鉴定、评价、监测预警工作,加强技术攻关,力争预知预判,超前防范,强化卸压解危和增强支护措施,优化劳动组织,减少危险区域作业人数。
三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落实煤矿投资人、法人、矿长等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依照《辽宁省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办法》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四是严肃落实高风险煤矿安全“体检”处置意见。对安全“体检”遗留问题年底必须清零,确保全部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开展安全“体检”问题整改“回头看”,严防问题重复发生。
五是严防超能力组织生产。四季度是煤炭销售旺季,煤矿企业必须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严格落实《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等规定,按照灾害治理能力和劳动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
六是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加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七是深入推进煤矿“四化”建设。推广使用煤矿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智能化矿山建设,积极推进智能化开采。强化“一优三减”工作,进一步优化生产系统,落实减头、减面、减人具体措施,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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