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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仪器:肺炎疫情发生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公布

时间:2020-02-24 14:28来源:金利仪器 作者:金利仪器 点击: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认真做好空气、地表水,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针对疫情防控过程可能存在的过度使用消毒剂的情形,要求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认真做好空气、地表水,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针对疫情防控过程可能存在的过度使用消毒剂的情形,要求在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基础上,增加余氯等特征指标监测。出台相关技术文件,规范应急监测和疫情防护要求,指导各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医疗废水、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的监督性监测。推荐《环境监测仪器
 
       337个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自动监测结果表明,2020年2月1日至19日,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1%,比去年同期上升9.3个百分点。
 
       1601个国家网水质自动站监测结果表明,2020年2月1日至19日,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7.3%,Ⅳ类和Ⅴ类断面比例为10.8%,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9%,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累计对6900余个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的监测结果表明,2020年2月1日至19日,未发现受疫情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情况。其中,对994个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余氯监测,7个饮用水水源地余氯有检出,浓度低于自来水厂出水标准,其它饮用水水源地余氯均未检出。湖北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其中,武汉市长江纱帽(左)、汉江宗关、长江杨泗港、长江沌口、汉江琴口等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未受疫情影响。
 
       2020年2月1日至20日,全国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均组织对重点地区定点医疗机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其中,武汉市对火神山医院、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等63家定点医院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开展了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余氯浓度基本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余氯均有检出。
 
       总体来看,全国城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生态环境质量未受疫情影响。
(责任编辑:金利仪器l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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