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食品安全事件,农产品一直都是重灾区,尤其是农残兽残问题,屡禁不止。纵观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农兽药残留问题次次上榜。也正是因为如此,近些年我国无论是市场监管总局还是农业农村部,都重抓、狠抓农残兽残问题,力保农产品健康安全。
为落实我国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等工作部署,加强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使用的监督管理,提升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农业农村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印发了《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2020年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计划》、《2020年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安全隐患排查计划》。
《2020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以下简称《兽残监控计划》)指出,2020年我国将以全年随机抽检28个水产品种类、4000个样品的标准,全国范围内使用食品快速检测仪器进行开展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各省(区、市)和兵团应严格按照抽样品种、样品数量等任务安排进行抽样,其中对于2019年检出兽药残留不合格样品的水产养殖场,以及农业农村部指定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必须抽样。
《兽残监控计划》要求各省(区、市)和兵团应根据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情况,依法对不合格水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法用药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各省(区、市)和兵团应还需要完善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加强相关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对养殖违法用药行为的打击力度。
《2020年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计划》指出,2020 年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监测和生产区域划型将第二、三、四季度各开展 1 次,重点监测 11 个沿海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以下称“省(区、市)”)的海水贝类产品卫生状况检测对象为牡蛎、蛤类、扇贝、缢蛏等,检测项目为大肠杆菌、细菌总数、重金属等。此外,农业农村部还将在各省市开展海水贝类生产区域划型工作,开展贝类产品卫生质量预警预报。
《2020 年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安全隐患排查计划》表明,2020 年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安全隐患排查为风险监测,一共有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将与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同步开展。抽检在北京、天津、河北等 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共要抽检365 个水产养殖用兽药及其他投入品的样品,其中水产养殖用兽药 95 个样品、水产养殖用饲料90 个样品、非规范药品 180 个样品。
文件中还对兽残检测方法和限量值做了规定,如检测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可以利用农业部公告 783 号-1-2006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各分项限量值为 1.0。这一规定规范了很大程度上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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