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南京将根据全市自动环境监测监控规划,启动编制全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建设方案。
按照《办法》规定,污染单位应当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安装污染源自动环境监测仪器并投入使用。其中,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同时,设备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在环境监测方面,南京还将建立市、区(园区)两级环境监测监控平台,并与相关部门自动监测监控信息共享。同时,各类自动监测监控站点除了要使用符合要求的自动监测监控设备,还将实现与市、区(园区)环境自动监测监控平台联网。
《办法》还明确提出,环保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定期公布重点扬尘污染源名单,列入名单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建设、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及其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