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控水产品安全,福建省41个县区市配备了快速检测仪器设备。近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水产品中禁用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工作已启动,计划抽检水产品3050批次。此次检测品种包括海淡水的鱼、虾、贝、蟹等当地主要养殖品种,检测项目包括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
据悉,福建省力争到2016年,实现市、县两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100%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全年检测水产品5000批次。
今年计划抽检水产品3050批次,其中,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各抽检100批次,41个已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县(区、市)各抽检50批次。检测品种包括海淡水的鱼、虾、贝、蟹等当地主要养殖品种,检测项目包括氯霉素、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此次快检工作的抽样、检测、复检、数据报送须按照福建省厅之前发布的《福建省水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现场快速检测仪器具有设备轻便、检测时间短、费用低、操作简单等优点,是加强基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的重要手段。省厅将推动快检设备应用纳入《“百姓富、生态美”2014年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目前已为9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41个县(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力争到2016年,实现全省市、县两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100%配备快速检测设备的目标,全年检测水产品5000批次。
随着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快速检测技术作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力手段之一,已经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性。由于此前福建省缺乏水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的相关标准规范,给水产品快速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快速检测技术的推广应用带来很大困难。
为此,福建省海洋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中心受省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共6章32条,明确规定了水产品中禁用药物残留快速检测工作的主要内容、责任主体及工作纪律,并对抽样、检测及数据报送等各方面程序执行做了相应规定,填补了水产品快速检测工作规范的空白,为我省顺利开展水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