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辽宁省市食药监部门将防范和打击用陈旧原料或回收月饼生产加工月饼的违法行为,同时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沿线等地区的餐饮服务单位的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情况将被重点检查,并严禁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果等。
8月25日,食药监总局下发通知,主要是强调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检测监管,要求对月饼市场展开专项执法检查,并将对旅游景区等餐饮服务单位作为重点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关于中秋月饼市场,将防范和严厉打击用陈旧原料或回收月饼生产加工月饼违法行为,并依法查验核实月饼生产者、供货者提供的证照和月饼质量检测的批次报告或证明文件,检查月饼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开展月饼抽样检验,对市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月饼或过期月饼及有问题的月饼,监督经营者及时下架退市,对不主动退市的,依法责令退市或强制退市,防止问题月饼再次流入市场。
对于节日市场消费量大、以及市民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将以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食用农产品等作为重点品种,并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加大执法力度。
针对节日保健食品消费特点,以减肥、缓解体力疲劳等功能保健食品为重点,加强对批发市场、药店等场所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
此外,还将餐饮集中消费区域、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沿线等为重点区域,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果等,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单位,将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