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红白喜事聚餐登记备案,报告、监管到位;食品经营户店内证照齐全,摆放齐整,干净卫生;村头寨尾再无非法销售食品的流动商贩。11月18日,邵阳市新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新宁县崀山镇水溪村、飞仙桥乡黄河村等地突击捡查,亲眼目睹这一令人欣喜的变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新宁县积极探索和创新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方式,由县药监局牵头于2009年开始先后在全县10个村推行食品安全村民自治试点。通过发动和引导农村居民参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已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民参与”的共治工作机制,开创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新局面。此举,获得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肯定,拟于近期到该县考察调研。
建立自治组织,实现群防群治。农村食品安全事关农民切身利益。为构筑群防群治的食品安全检测防线,新宁县在试点村挂牌成立“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委员会”,村委会主任兼任主任,成员由村干部、乡镇驻村干部、村民代表和诚信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户组成。食药监联合工商、农业等部门指导,自治委员会负责全体村民自我教育、管理、服务及维权,负责监督食品生产经营户的生产经营行为,包括对流动货车的监督,配合监管部门做好食品质量检测,并在村里建立了12331、12315联络站。
农村食品安全自治成效显著。目前,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规范有序,监管水平全面提升。食品经营户索证索票率、购销台账建立率、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合法率、投诉举报处理满意率、违法案件查处率等均达100%。
加强宣传培训,提升自治能力。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食药监、工商等部门编印了《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手册》、《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宣传资料》等各1万册发放给辖区内村民和经营户,创编了“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三字歌”。同时,在乡镇政府、村委会、主要街道设立了宣传栏,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使之深入人心。
近几年来,共举办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专题培训班36期,试点村村民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率达到了100%。在农村学校举办了18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有效提高了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同时与食品生产经营户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规范诚信经营。
监管打击并重,形成长效机制。推行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就是要彻底改变农村市场监管薄弱甚至无人监管的局面。为此,该县建立了一系列符合农村食品流通领域特点的村民自治制度,并融入村规民约中,成为村民自觉遵守的“民间律条”,确保了此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为广大村民提供了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几年来,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委员会共协助食品监管部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8个,查办食品违法案件78起,在食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食品快速检测2200次,检测食品500余个品种,防范食品安全事故48起,彰显了村民自治委员会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