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食安办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自6月13日至6月27日期间,围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共享健康幸福和谐宝鸡”的主题,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教实践活动。
今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将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将突出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和《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引导公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突出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和社会公德建设,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将突出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宣传活动将在三个层面广泛开展:宝鸡市级层面,宝鸡市食安办会同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单位在6月13日举行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按照《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开展部门主题日宣传活动;县区层面,宝鸡各县区食安办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在6月13日同步举行宣传周分会场活动,并开展本县区部门主题日宣传活动;社会层面,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内部员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通知要求,宝鸡各县区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做好宣传报道和新闻服务,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注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