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和企业利益一直是企业难以均衡的难题,环保部通报了两起弄虚作假的数据案件,并予以处罚。在此期间,监测仪表助力还原了真相,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7月14日,环保部通报了2016年上半年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的案例,其中包括山东两起案件,分别为:山东巨野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私接暗管,人为干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案;山东日照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擅自修改自动监控设备参数案。两公司分别被处罚款10万元。
通报显示,2016年5月,菏泽于楼断面氨氮超标,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将该断面与周边重点污染源关联分析,发现该断面主要排污企业为巨野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5月16日,山东省监控中心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采样管路被擅自引入封闭的生物指示池内,采集指示池内的稀释水样进入在线分析仪器。该企业人员承认私接暗管,干扰采样,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巨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人,巨野县环保局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016年5月24日,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通过重点污染源动态管控系统,发现日照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斜率由1修改为0.5,超出正常范围,触发动态管控系统报警,斜率的修改导致企业排水氨氮自动监测数据降低。5月25日,山东省监控中心对该企业开展调查,查封自动监测设备、固定参数修改证据。经查,该企业人员承认擅自修改了自动监测设备参数,对弄虚作假行为供认不讳。日照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人,日照市环保局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地持续保持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将查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列入执法检查重点,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知识的学习培训依法对发现的案件进行审理、做出处理处罚决定并监督落实,或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提请公安机关尽快处理;查处结案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将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出具虚假监测报告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仪器生产、销售、运维的厂商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及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让弄虚作假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