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国家在环境监测、环境治理方面实施了许多措施,要求完善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重点流域、土壤污染问题、地下水等重点监测点位和自动监测网络,各地有关部门展开了行之有效的环境监测工作。
青岛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和应急监测
2016年,青岛市要求深化环境质量监测、强化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力求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其中深化环境质量监测突出了两个“新增”,两个“优化”:两个“新增”新增了2个空气质量省控点位和11个河流断面国控点位;两个“优化”为优化调整了河流、排污河的例行监测指标,取消悬浮物、总硬度两项,增加了部分断面的硒和硫酸盐指标;优化调整了重点工业园区的无组织废气监测方式,由逐家逐月开展监测改为选取不同区域设置更具代表性的监测点位和频次,更有针对性的掌握企业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状况。
在强化污染源监督监测方面,今年青岛市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企业监测,加强了对重点污染源的在线自动监控力度,严格按照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项目开展监测,基本掌握全市省控以上225台(套)重点监控企业设备、25家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情况。
特别要求加大对全市各类剧毒物质风险源、河流预警断面、出入境断面、入海断面的监控力度,建立完善全防全控的环境监管和安全防控体系,为预测预警环境风险和处理环境突发事件提供数据支持,提升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的能力。
济南完成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5年11月启动济南市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近期圆满完成各项调查任务。此次调查涉及济南市10个行政区域,布设监测点位428个,其中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地区402个,工业企业遗留或遗弃场地周边10个,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及其周边地区16个,调查共涉及场地(企业)44家。
土壤污染调查中监测项目涵盖pH值、阳离子交换量等理化性质,镉、铬、汞、砷、铅等无机污染物,六六六、滴滴涕、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共10项指标,采集样品1216个,环境监测仪器数据2.2万余个。济南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工作实际,将样品委托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分析,为保证数据质量,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与接受委托任务的实验室同步进行质控样分析。
2016年辽宁省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质量核查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国家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环发〔2015〕17号)及《2016年辽宁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辽环发〔2016〕9号)关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为地方事权”、“省级环保部门对行政区内污染源监测进行总体安排”及“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监管中心下移,加强对地方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管理”的要求,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于近期组成核查组先后对鞍山市、辽阳市、朝阳市、阜新市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进行质量核查,正式拉开了2016年全省质量核查工作的序幕。
今年的质量核查工作增加了对非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质量核查,质控样品考核新增了对总磷、总氮指标的考核,并鼓励地市级环境监测机构对辖区内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质量核查工作,旨在提高全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整体水平,加强全省环境监测机构日常监督性监测采样过程的规范性、数据的准确性和结果的可信度,更好地保证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质量,为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