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出台《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对空气、水、土壤、辐射等全面监测,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按这一工作方案的要求,山西省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将比现在大为拓展。到2020年,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将延伸到农村,建立以城市(含区、县)环境空气自动站点、农村环境空气自动站点、区域背景环境空气自动站点为支撑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
水体环境方面,监测体系将覆盖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地下水等,满足到全省水资源的动态监测要求。
同时,土壤污染监测将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并建设完善满足省域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考核、评价与预警需求的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方案还规定,山西省将加强生态遥感系统建设。到2020年,配合国家建设完善覆盖全省的“天地一体化”生态遥感监测系统,以县域为单元,开展生态环境状况的卫星遥感与无人机遥感的监测、分析与评估。
此外,山西省将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全省联网,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仪器信息集成共享。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保障公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