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示范创建,是引导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强化自律的一种有效方式。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构建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日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贵州省2017年食品安全示范店(超市、市场)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在全省范围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超市、市场)创建工作。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超市、市场)创建按照自愿申报、组织创建、评价审核、公示授牌等四个步骤,由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循序推进,计划全年共创建示范店(超市、市场)30家。
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切实加大宣传力度,从辖区工作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照创建标准和内容,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格审核,做到优中选精。对拟创建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组织座谈、集中培训、上门指导等方式逐户进行分类指导和监督,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对经评审授牌的食品安全示范店(超市、市场),要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案件查处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等工作,加强监督,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指导,帮助其改正。对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拒绝改正或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的,要及时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参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店(超市、市场)创建模式,组织开展市(州)级和县(区)级食品安全示范店(超市、市场)创建,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制定统一的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超市、示范市场创建标准和考核细则,全面开展辖区食品安全检测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