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发现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问题,进一步提升遵义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近日,遵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现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开、核查处置联动, 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保障食品安全, 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此次食品安全检测抽检监测重点为对本地区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进行抽检;加大对餐饮食品,特别是小餐饮的抽检力度;加大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的抽检力度。点面兼顾,逐步实现区域、企业、品种、项目、环节及业态的覆盖。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所有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 覆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豆制品等31个大类、100个品种、171个食品细类;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进口食品等不同业态。
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对2017年食用农产品抽检实行实验室定量检验全覆盖。市局每月不少于25批次,全年不少于300批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每月不少于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均为实验室定量检验。除食用农产品外,市局适时对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节令食品及小作坊、小餐饮安排300个样品的抽检任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加大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遵义市食安办将抽检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市)政府的目标考核,对抽检计划、工作进度、抽样检验、核查处置、信息公布、数据报送等进行定期考核。市局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每户入场销售者每月至少抽检1批次。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原则上每月至少抽检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市、县两级食用农产品抽检按照市局每月不少于25批次,县局每月不少于20批次均衡推进。
遵义市局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原则上坚持每周公布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布内容应包括被抽样单位名称、地址、样品名称、商标、生产日期、进货日期、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检验依据及核查处置结果等。信息通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公布。同时,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在市场醒目位置及时公布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按照“谁处置,谁公开”的原则,通过本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产品控制、问题原因、行政处罚、整改措施等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