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召开的长沙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透露,2017年,该市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偿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案件受权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较大食品安全案件,积极通过公益诉讼渠道向企业追偿。
2015年9月,国务院食安办将长沙列为第二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一年多来,该市大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成效凸显,2016年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覆盖率达95%以上,全年抽检各类食品16.6万批次,合格率达98.87%。
“今年,我们将大力规范农产品种植养殖行为,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产地污染和假冒伪劣农资等问题;普遍推行良好生产行为规范,切实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管控。”据长沙市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郭塨介绍,将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查暗访等风险防控体系,通过早期介入、全程监管,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据了解,长沙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在加强过程控制和产地准出等方面改进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在推广企业标准、强化全程监管等方面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推动执行更严格的食品安全检测标准。同时,该市将突出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大中型餐饮单位等重点,制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广泛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陈文浩表示,将继续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的硬件和软件建设,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使严查严惩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