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本市召开2017年天津市食品安全评价考核和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部署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为做好国务院食品安全考核“国考”,本市加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到“十三五”末,全市将实现示范城市创建全覆盖,第一批参加示范城市创建的各区,将至少建设一家示范超市。
本市2015年9月被国务院食安办列为第二批创建试点城市,并首批将和平、西青、津南、宁河作为本市第一批创建区,因地制宜地开展创建工作。与创建前相比,截至目前,4个区村居食品安全协管人员增加了86.42%;年食品安全检测抽检检验增长185.24%;年食品快速检测增长36.06%。和平区持续开展“小餐饮整治提升”工程,把推广“明厨亮灶”工作列入区20项民心工程;津南区餐饮废弃物处理工程累计投资超过1.8亿元,已达300吨/日处理能力;宁河区出台集约化育苗实施办法,种苗辐射全区蔬菜种植单位90%以上。
同时,本市还将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本市第一批参加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的和平、西青、津南、宁河4区,每区按照《天津市“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标准至少建设一家示范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