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昆明市落实党政同责,完善治理体系,四举措着力打造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一是高位推动创建工作。昆明市委书记和市长挂帅担任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建创城办和六个工作组,细化创建标准105条,编织严密的分工责任网。召开动员部署会、推进会,定期督查调度,推动创建工作。创建工作纳入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分级分类签订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建工作。
二是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出台昆明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职责职能事权划分实施意见等文件。出台了“红黑名单”、风险分析研判、农村集体自办宴席管理等制度。
三是监管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管机构,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共配备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2400余人,协管员、信息员2851人。投资2000多万元支持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食品安全检测能力项目建设,已投入使用。建立了市食品药品举报投诉中心。
四是保障水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量化分级评定食品生产企业800家、餐饮单位28519家(占96.31%),完成“明厨亮灶”创建餐饮单位6218家(占21%)。组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 12项专项整治。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定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