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在前期各县区食药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的基础上,近日市食药稽查局联合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农村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此次检查共分为5个组,对三县五区以及兰州新区57所中小学校和部分市属中学、托幼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主要对学校(托幼机构)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县区秋季开学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回头看情况,校内经营单位及校园外周边食品经营户、营养餐供餐单位、提供网络订餐的食品经营户的风险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校园周边两百米范围内白天摆摊设点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在督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存在索证索票资料不全、食品添加剂未实行五专管理、留样不全等9个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督查人员以会议座谈或书面形式向学校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通过检查,督促各学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督促各学校食堂、营养餐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检测主体责任意识,促使学校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