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研究和部署全省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此次行动中,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线索,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和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据通报,去年以来,江西全省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源发性药害事件、没有发生严重妨碍社会稳定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但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仍时有发生,隐患风险依然存在。9日,江西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了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研究和部署全省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工作。
江西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负责人伊凡表示,开展这次专项整治是解决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升食品药品产业水平、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客观需要。
根据安排,江西将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在全省开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专项行动”,主要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集中开展整治,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
专项行动主要围绕蔬菜种植基地、畜禽水产品养殖基地、食品生产企业、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添加剂市场、集贸市场、食品超市(商店)、餐饮饭店(饮食摊点)、学校食堂及城乡结合部、乡(镇)、学校周边、车站、旅游景区等14个重点区域,针对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4个环节,选择群众喜好、节假日消费量大、地方特色浓厚的和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熟肉制品、豆制品、湿米粉、保健食品等重点品种加强全程监管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在种植环节使用5种禁用高毒农药,在养殖环节超剂量、超范围、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生素,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以及在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等30种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从今年1月上旬至4月中旬,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4年1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成立百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本地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和落实,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第二阶段(2014年1月20日—4月10日)为集中行动阶段。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春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群众关注、社会关切、问题较为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明查暗访和飞行检查方式,集中力量,迅速果断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食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影响食品安全检测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第三阶段(2014年4月10日—4月20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据悉,此次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专项行动”要求,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保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依法依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据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将重点打击30种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在畜禽饲养、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在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有毒有害等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采购使用“地沟油”等。
同时,严厉打击熟肉制品加工过程中超范围使用双氧水、胭脂红、落日黄;利用病死禽畜、家畜加工熟肉制品;地下黑窝点和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及在豆芽加工过程中添加生长激素、防腐剂和销售有毒有害等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在这次“百日专项行动”中,对消费者反映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核查处置,及时回应回复。实行有奖举报,鼓励群众提供违法违规线索,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