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九大报告中“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和“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工作要求,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努力织牢“四网”,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管效能。
一是明确各方责任,共筑食品安全“责任网”。根据《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和《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明确党委对食品安全的领导责任,政府对食品安全的行政责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具体责任人,食堂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通城县根据相关规定出台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明确学校(托幼机构)校长主体责任,实行“一岗双责”。
二是联合专项整治,共筑食品安全“监管网”。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为确保重点时段学校食品安全,在禽流感、春秋两季开学前后、“两考”期间,市、县两级前后4次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学校(园)食堂及周边的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经营过期食品、违法添加、不执行进货查验等违法行为。凡是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列入“黑名单”,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在今年秋季开学期间,全市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073人次,检查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1993户,共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5份。通城县从4月份开始持续组织开展对全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进行专项治理,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带队,乡镇党委政府、教育局、食药监局、卫计局、安监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对140所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排查、督查到位,督促14所学校食堂进行扩建,30所学校食堂进行改建,6所学校食堂进行重建,2所学校食堂进行新建,查封2所幼儿园,关闭校内食品店32家,6所学校校长被问责。
三是开展提档升级,构筑食品安全“防护网”。加大“明厨亮灶”建设。通过行政许可审批提前介入、现场监督检查等形式,持续引导学校加大投入力度,改造升级食堂软硬件,提升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今年市政府将“建设‘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列入市政府十件实事,各级执法人员亲临78所学校(园),现场为食堂设计改造进行指导,帮助食堂提档升级,确保布局规范。全市已完成学校(托幼机构)“明厨亮灶”建设188家,其中,通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教育部门打造了58家校(园)“明厨亮灶”,实现“四白”:地白、墙白、顶白、器具白,安装摄像头272个、大屏显视器58个,以24小时监控的方式实时接受监管部门和师生的监督。排查解决问题。通山县局深入校园食堂排查安全隐患,按“每名干部至少联系一所校(园)”的原则确定联系点,87名干部走访校(园)400余户次,手把手指导解决了食堂布局、排水设计、索证索票、食品留样、餐具消毒、食材储存等112个问题。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我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已全面开展,基本消除学校食堂证照不全的问题。对学校食堂进行动态评定,以笑脸、平脸及哭脸图案显示食堂等级,对食品安全评定结果集中向师生进行公示。并将标有食品安全信誉度等级、食品安全承诺、各项制度、监管情况等内容的食品安全检测信息公示牌悬挂于学生就餐场所的醒目位置,接受师生监督。
四是强化宣传培训,构筑食品安全“共治网”。提升责任人员能力素质。为有效降低全市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建立和完善联查机制,今年以来,通山县举办由食药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学校三方联合参加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场观摩培训会12场次,食药监管人员、教育部门人员、各校负责人和食堂安全管理人员1210人次参加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责任意识。通城县组织召开学校及周边餐饮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会15场次,对学校及周边餐饮从业人员宣传讲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牢固树立餐饮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提升师生安全意识。为了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结合实际制作了包括如何鉴别不合格食品、预防食物中毒、均衡营养等内容的课件和近年来我国部分食品安全事件的短片,约万人次师生参与。课后,还通过黑板报、校内广播、主题班会、发送食品安全宣传读本等多种形式,向学生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师生共同关注食品安全的氛围。通城县组织校内食品安全培训5场,受训师生3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